信息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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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6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按照学校计划,2024年信息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1名、40名;金善宝奖学金2名、江苏农垦集团一等奖学金2名、江苏农垦集团二等奖学金2名;柯爱亚奖学金,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6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金善宝奖学金、江苏农垦集团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选规则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学院候选人。
2.2022级、2023级各班推荐1名同学,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择优评审出国家奖学金11名、金善宝奖学金2名、江苏农垦集团一等奖学金2名、江苏农垦集团二等奖学金2名、柯爱亚奖学金3名。
3.2021级各班推荐1名同学,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择优评审出柯爱亚奖学金3名。
4.国家励志奖学金2021级、2022级、2023级各班级分别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额学院候选人,2021级各班级可另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差额学院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候选人。
四、材料提交时间
10月11日中午12:00前各班级进行申报推荐,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由班长统一收集,21、22级交滨江信管楼B109郑老师处,23级交浦口育贤楼B105 郑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 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联络电话:025-58606574(信管院学生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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